看看我"北京房屋租赁合同"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53:34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五)如乙方在合同期满时,不能搬离此房,甲方应按双倍月租结算,超过三日甲方应按月租金收取.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达三日的.
2.乙方如过期交纳房租未超过三天的,则按每日一百圆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3.欠纳各项费用达300元的.
第十三条 伪约责任
(二)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开启房门,接纳新住户入住,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内所留物品,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且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伪约金.

我出差三个半月 压一付三交了四个月的钱(保证金不冲抵末期房租).结果中介负责人说我伪约,您说这个是不是不合理(第七条第五款与十三条二款矛盾)?

伪约金挺多的,您看看我应该怎么做?
1.直接拿东西走人?(合同有我公司名字,还有身份证号)
2.起诉他们?(合同上头不合理的及矛盾的地方能有法律效益吗?)
还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这条管用吗?
这个合同是与"北京拓天置地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签的.
实际我在外地出差,现在还回不了北京.本以为两个月前就能回去了,咳....
我是一分钱都不想给他们.回去了直接把房钥匙给他们公司,然后拿行李走人.不合理的地方我跟他们说明白,愿意起诉就起诉我好了.钱太少我想他们不会有闲工夫的

问题很大!

一、
(五)如乙方在合同期满时,不能搬离此房,甲方应按双倍月租结算,超过三日甲方应按月租金收取.

如果我理解成之前每月都罚双倍,你认为有什么不可能吗

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日期)支付(租金)达三日的.
2.乙方如过期(未按期)交纳房租未超过三天的,则按每日一百圆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超过三天怎么算呢?)
3.欠纳各项费用达300元的.
个人认为第二款规定的太严厉了,滞纳金不是想要多少都可的。在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计算方法与参考规定的。

三、
伪约责任 (违约)

1.直接拿东西走人?(合同有我公司名字,还有身份证号)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起诉他们?(合同上头不合理的及矛盾的地方能有法律效益吗?)
合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违约金的约定合法,其他都不合法。

还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这条管用吗?

这条是保护出租人,适用没问题。

对于你(承租人)来讲,你最好能将其让你交纳的费用及项目在这里写出来,大家帮你分析是否合法,没看到合同违约责任,无法明确回答你到底如何维权。

现在北京的中介公司(你们这个貌似应该是一个经纪公司)签的合同都比较垃圾。不过你既然签过字,合同条款还是应该好好分析。

第一,你是否存在违约?从目前介绍的情况看,你可能因拖欠房租(或费用),已经构成违约。而你的违约又不由合法理由。
第二,你违约,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是什么?从部分合同条款看,主要是被扫地出门且赔钱。至于赔偿的标准则应该推敲。
第三,目前的法律状态。从目